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林业局是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全县山区、沙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和植树造林工作等职责的政府部门。该机构的工作内容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森林资源培育利用、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及国土绿化相关规章、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依法管理和利用林地和森林资源。 3. 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批县级森林公园的建立与森林旅游开发;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林业财会工作;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拨款的林业建设项目建议。 4. 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林木种苗、木材交易和林产品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林科教结合工作;负责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工作。 5. 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林区治安工作。 6. 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有关指导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7.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地点可以查看萝北县林业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